关于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须尽快完成协会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10 浏览量:5745

尊敬的合作伙伴:

        为规范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自律管理,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自律规范(试行)》的管理要求,外包机构应在拟从事外包业务前或在从事外包业务起30个自然日内通过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向协会直接提出备案申请。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通过协会备案,是与我司开展业务合作的基本前提。

        1.对于前期已与我司合作但暂未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请务必确保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网址链接:https://rose.pcac.org.cn/index)主动提交并完成备案工作。

        对于届时仍未完成备案,或申请备案但协会备案未通过的外包机构,我司将按照《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自律规范(试行)》的管理要求,对外包机构的业务权限进行限制或关停,包括但不限于关闭新增商户能力、清退存量合作业务等。

        2.对于后续拟与我司合作的外包机构,应按协会要求完成协会备案,或在与我司签订协议或实际合作开始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出备案申请。对于逾期未提出备案申请,或备案审批未通过的,我司将根据监管、协会要求,本通知规定或协议约定,单方面终止相关业务合作。

        为避免您的业务受到影响,请尽快完成协会备案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拨打通联支付客服专线95193,或联系您的专属客户经理,我司将竭诚做好各项客户服务。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立即咨询获得定制化综合服务方案

立即咨询
专业提升品质 联合创造价值

联系方式

95193
95193@allinpay.com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55号

分享
通联支付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26459号-19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8925号


如网民接到962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咨询

TOP

Immediate consultation

立即咨询